一、核名
1、《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》
2、法人身份證
3、經辦人身份證
二、營業執照
1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《公司登記(備案)申請書》;
2、全體股東簽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》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;
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、權限、授權期限。
3、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
4、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;
股東為企業的,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(加蓋公章);
股東為事業法人的,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;
股東為社團法人的,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;
股東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,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;
股東為自然人的,提交身份證件復印件;其他股東提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。
5、董事、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;
全體股東簽署的股東會決議;設董事會的提交由全體董事簽字的董事會決議,全體董事的身份證復印件(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東決定);
6、住所使用證明
房屋性質屬于住宅的,應提交不擾民承諾書;
7、《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》
8、法律、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,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;許可證件復印件。
三、刻章
1、營業執照原件
2、法人身份證原件
四、稅務登記
1、《稅務登記申請表(使用單位經營)》
2、營業執照(三證合一)原件及復印件
3、法定代表人(負責人)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
4、投資方:自然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;公司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(加蓋公章)
5、公司章程復印件(加蓋公章)
6、納稅人跨縣(市)設立的分支機構辦理稅務登記時,還應提供總機構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或三證合一復印件
7、財務負責人身份證及會計證復印件(用于國稅)
8、財務制度備案表(用于國稅)
五、銀行開戶
1、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(3份)
2、法人及股東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(3份)
3、公章、財務章、法人章
4、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(3份)
5、財務人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(3份)